拉倒底部可以下載安卓APP,不怕網址被遮蔽了
APP網址部分手機無法開啟,可以chrome瀏覽器輸入網址開啟
17-06-03
所有人都不說話了。
都在看著事態的發展。
劉長遠的屁股在椅子上扭了幾扭,乾咳了幾聲,才說:“這個……”
我手一伸,手掌向著他,是一個交警的停車手勢,止住了他的發言。
“好吧!”等到馬燕的噪聲小了一點,我開始陳述。
“當我在市委辦做高書記秘書的時候,當我是市公安局局長助理的時候,特別是我臨來高速交巡警大隊之前,我和高書記談過,也和市局的趙局長談過,和市交巡警支隊的王支隊……也談過,他們都說雀西縣交巡警大隊是個年輕的集體,是一個團結向上的隊伍,特別能戰鬥……所以,才讓我過來的——讓我到一個優秀的基層單位,來錘鍊自己……”不由分說,我先把從本市的第一人高書記給抬了出來,然後是公安局長、交巡警支隊的支隊長。這叫狐假虎威!既然他們不服我這個後來的,那我就先借他們幾個領導的權勢用一下再說。
“雖然我不一定會在交巡警支隊紮根一輩子……”先虛恍一槍。
“但我可不想由於我,而影響到我們大隊團結的聲譽!”我說的很堅定。
“既然馬燕同志,不能配合我的工作——好!”我頓了一下,把話題岔開,說,“過幾天,支隊的辦公會上我會和王支隊協調一下,明確一下我在交警支隊的分工,以後,高速交巡警大隊的這一塊,由我直接分管!”雖然沒有和任何人打過招呼,我一樣說的非常肯定。我明白告訴他們,以後我就是我們大隊的管理部門交巡警支隊裡,分管高速交巡警大隊的領導!!!你們別忘記了,我還是交巡警支隊的副政委!
“現在,我來把我們交巡警大隊的領導分工,調整一下!既然劉長遠同志和馬燕的工作配合比較順暢,那麼,從現在起內勤中隊的工作由劉長遠同志來分管。同時,為減輕長遠同志工作負擔,案件中隊就由我來分管吧!就這樣吧。這個分工,嗯,我會後會打個電話和支隊的王支隊說一下,另外,那個,小姚,你寫一個會議紀要,把我們大隊領導分工的情況,向支隊書面彙報一下。要是沒有什麼事情。就散會吧!”我冷冷地說,然後,徑自走出了會議室。
劉長遠嘴巴動了動,特別是馬燕更是目瞪口呆。他們可沒有想到事情會是這個結果!
但劉長遠並不知道我的底牌是什麼,所以,他並沒有和我爭辨。
這是個好事情,要是真的當場吵起來,我還真不知道如何收場呢。
等到我接手案件中隊之後,慢慢地開始接觸到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的更深的秘密了……
但我知道,我不能放鬆,劉長遠不可能這樣的承認他的失敗。
而我,自己有許多不檢點的地方,在來這個高速交巡警大隊之後。
比如說,我曾經和十幾個當班的警察,一起翻過高速公路的護欄,然後,到一個河堤上,用手槍,表演了一下自己那近乎神話的槍法。這個,本來是很成功的一個舉動,但是,這就構成了對槍枝的濫用……就這一條,他們要抓住不放,也夠我好受的——至少,能讓紀委來我這裡走一下形式,把我批評一下等等。
所以,我不能等著他們下手。
先下手為強——既然他們無意妥協的話。
既然要做,那就要快!
開完那個會後的第二天上午,劉長遠和馬燕一起到市區,說是到關係單位去搞春節慰問去了,讓我也一起去,我笑著說,你們去就行了呀……
等他們走後,我親自到內勤中隊去,和顏悅色地讓內勤中隊的兼職財務人員吳海峰,把大隊的“錐筒”押金賬目,拿出來給我看一下。
吳海峰一愣,猶豫了一下。
這讓我更肯定這個賬裡有問題。
我也不催他。
吳海峰接近四十歲了,見過的事情比較多——知道什麼厲害,這樣,就可以用各種厲害關係逼他就範了!
有我在他辦公室,他又不能打電話給劉長遠或者馬燕,而且,他顯然知道了昨天大隊開會時發生的事情。畢竟我除了大隊教導員外,還是支隊副政委和市局的局長助理,這不是他能惹得起的。
他磨磨蹭蹭半天,還是開了櫥子,把一個賬本拿了出來。
我拍了拍賬本,問:“就這些?”
吳海峰再一愣。
我也不急他,而是不緊不慢地輕輕拍著手裡的賬本。
過了幾秒,我問他:“你家孩子多大?聽說在上初中,是吧!”
吳海峰額頭開始冒汗了——因為我顯然是在提醒他,就算他不為自己想,也要為他的孩子著想!
他從抽屜裡拿出了另外一串鑰匙,又開啟另外一個櫃子,從裡面,又拿出另外一個賬本。
我又把它拿在手裡。
我站起來,然後,似乎想起了什麼似的,把手裡的賬本拍了拍,問他:“這先拿出來的一本,是和上交到支隊的賬目是一樣的,是嗎?”
吳海峰聲音都有點顫抖了,說:“是……”
我笑了笑,說:“這和你具體辦事的人,有什麼關係呢?換了我也一樣呀!對了,後面拿出來的這一本,是實際上收的錢的賬目吧?”
吳海峰點了點頭,象一個偷了糖果被抓住的孩子一樣。
“這賬本,我……先看看再說吧!”我說完,把賬本拿在手裡就往外走。
“何教導……不不,何局,你……你要看多久?”吳海峰不再叫我何教導,而是叫我何局了,他問我,“何局,我……要是馬中隊問,我告不告訴她,賬本你拿走的事情……”
“哦?告訴呀!我是大隊的領導!我看一下大隊的賬本,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只要不影響工作,我想看多久就看多久,不是這樣嗎?這幾天要是再發生什麼賬目,你另外找張紙記一下吧!”說完,我拿著這兩本賬,直接下了樓。
在樓下的值班室裡,我打電話,告訴劉長遠,我回麻雀市向支隊領導彙報一點個人的私事,這兩天就麻煩他值班了!
劉長遠沒有說什麼就答應了。
我帶著兩本賬本,直接回了麻雀市。
所謂錐筒押金,是這麼一回事情:高速交巡警在路上查違章車輛時,在車後放兩個安全標誌,也就是錐形筒。一般的錐形筒,是白鐵皮圈一個圓錐形,外面貼點反光膜,做成一個警示標誌。成本也就是二十塊錢左右。
但交通警把錐形筒往路上一放,收的押金是二百元!一百元一隻。開一張押金條兒,然後,告訴司機,去大隊去等處理!處理完後,憑押金條,還錐形筒,退司機押金。
然後,交巡警接著在路上巡查。
表面上,並沒有多大問題。
但事實上,水分很大。
因為從來沒有駕駛員,敢把錐筒真的拿到大隊去退。
他們都是把錐筒一拾,往車上一扔,揚長而去。
什麼?去大隊接受處理,然後去退押金?那簡直是去找死!
要是真有司機傻到這種程度,那他離破產不遠了!
估計要不了幾天,他就要被交警罰得家破人亡。
既然不去接受處理,那錐筒的二百元押金,也就不會有人認領了。
那個成本三四十元,和押金二百元整之間的差額……可不算小。
(也有的警察,比較聰明,他會在路邊施工單位放的錐筒行列裡,若無其事地拿出幾隻,放自己車上,那麼,那三四十塊錢的原始成本也不用出了……)
要是我們的警察勤快一些的話,一天放它一兩百個……
要知道,這玩意不是執法時罰款!而是錐筒押金……這中間的微妙,我就不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