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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3
一般不論是交警還是路政查車,都有規定不允許壓車超過四輛。所以結隊行駛一般就不會被查。而且,誰都知道晚上查車很危險——誰不怕死?所以,晚上結隊行駛,一般就更安全就更不容易被查處。
那麼白天呢?白天裡,這些車輛會停在服務區裡。
一般沒有經歷過的人,以為把車停在服務區裡——那簡直是送死!交警去,那豈不是一抓一個準?事實上,交警都不去服務區查車。就是去,也是悄悄地進村,打槍地不要。進了服務區,吃好喝好,然後走人。哪個服務區要是與交警的關係要不好——那這個服務區就沒有車輛敢停在這個服務區裡!……這是食物鏈的一個旁支。
我們的警區,靠近另外一個省。
事情有些可笑——那個省的高速公路上,沒有交巡警執勤。只有路政。要是有什麼案件,才由地方警察上路……
而據說,我們省與鄰省有區別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省的公安廳長是省委常委,比交通廳長厲害。而鄰省就不一樣了,那個省的交通廳長是省委常委,比那個省的公安廳長厲害——他認為交巡警上路沒有必要——於是,事實上也就沒有交巡警上路了。
當然,我們也不能大言不慚的說,我們有交警在路上,我們的路也就比人家的路管理的好……
所以說,有時候,體制是一個江湖,也是糨糊!
有一次,我們在靠近省界的路上查超限。結果,從省界開始,那個省的高速上的車,都停在路邊不過界了。(交巡警是不能越區的——那樣的違反規定的。)
結果,那個鄰省的高速公路的緊急停靠帶上一輛接一輛車地停了四十多公里長的貨車。
氣得鄰省交通廳打電話到我們省來交涉……
結果,我們……只好暫時不查了……
你查,我不查!
你打擊的,說不準就是我要保護的……
反正,省與省之間,市與市之間,甚至縣與縣之間,都是一人被分割開來的系統。誇張一點說,那就象在大革命時期不同軍閥統計的地區一樣……可能要更得複雜。
而且,在一個地區不同部門之間,也存在著爭奪。
各個部門,都死守著自己的一畝三分地!看護著自己本來不應該得到的利益。
據說,“封建制的核心就體現出“我”的既得利益對異己者不通用的精神,而既然利益不通用的那異己者你只好認命算啦。封建制的核心是等級制度,只要劃定身份、等級並規定身份地位與既得利益相稱並用暴力、法律、道德、教化等手段加以鞏固,那麼人民就只能在劃定的圈子裡打轉,就如同天上的星星各自守自己的軌道而難以互相碰撞一樣,這樣對社會的安定是非常有利的、是非常利於統治的、能極有效抑制社會各類利益矛盾:恪守其位、利益不通用那你們爭吵什麼?”
比如說我們口袋裡的戶口:
你的戶口是農村的,當然你享受不到城市人的權利。這是法律規定的!!!
就算你的戶口是城市的,但我的戶口是首都的,我當然不希望你一個外地人跑來和我一起擠首都的人行道……不僅不希望,我還想再製定一個法律來限制你們呢!!!你們就老實在自己窮困的戶口所在地涼快著吧!!!
比如說我們現在守護著的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是交通部門建設的。具體的說,是省交通廳的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在地方有分支機構。卻都簡稱高指。民間的說法是:高指——站在高處,指手劃腳!
他們把錢花足了(貪汙浪費不知道有多少),路修好了。然後,又滿腔熱情地開始籌建一個路公司。有一部分高指的或者是交通廳的或者其他交通部門的人員或者與交通廳有關係的人,就被安排到了這條高速公路來上班。其他行業的人?一邊涼快去吧!!!這是我們交通行業的地盤!!!
佔著這個地盤,當然是有好處的了!一方面,高速公路的工資水平比較高,也解決了一部分利益相關的“交通”人的職位。另外,高速公路的工程質量如果有問題的,當然,這樣一班人不會自己找自己的晦氣!
所以,當路很快要大修的時候,通常的說法是——超重車太多了,無法控制它們對路面的損壞……這確實是一方面原因,但肯定不是唯一的原因——難道誰敢用自己一家老小的生命起誓,這與工程質量沒有關係???
高速公路交巡警的辦公地點和高速公路收費站在一起,天天能和他們見面,打交道。
因為省交通廳主導了高速公路的人事安排,所以,收費站裡的外地人特別的多。
當一個人被孤單地扔在外地的時候,故事會特別的多。算了,不說也罷。其實也不過是男人和女人的事情,還是不要單獨而刻意地去說比較好。
而且,也扯遠了。
……
當然,交警有時候,也會有危險。
前幾天,一個交警,追一個車輛——事實上一般交警很少追違章車的,跑就跑了——膽大贏膽小!但那天,那個交警正為某事情生氣,正火大無處發洩,就去追。一直追到一個服務區,讓他追上了。
當他把違章車逼停下來的時候,交警下車,剛走了那個違章車前,那違章車忽然啟動,向交警直衝過去,差點把交警撞倒在車下。
好在前面有車,那違章車的司機不得不又把車停下。
交警更是火大,正要衝過去把車門拉開,猛克司機的時候。
那違章車駕駛室門開了。
那駕駛員提一把長刀衝了出來,衝著交警就是一刀!
交警下意識的用手臂一擋,頓時,手臂骨差點被完全砍斷開。魂飛魄散,抱著斷了一半的手臂轉身就跑,一邊跑一邊喊救命……另外一個和他一起來的交警,準備去救他,也被劈頭一刀把頭上砍了一個大大的血口子,頓時也跟著邊跑邊喊救命……
就這樣,一大群人圍觀,一個拿刀的司機,追砍兩個交巡警……
一直等到服務區的保安來了,才把那個嚇跑。他車也不要了,翻越護欄,跑掉了。卻沒有人再敢去追他……
後來,執勤的時候,大家都儘量帶槍了……
只有自己親身經歷過的教訓,才會如此深刻。以前,大家帶著槍,都怕弄丟了或者其實什麼事情發生,一衝動開了槍最後搞得自己丟了工作或者吃了官司。說到法律,一般地,聯想起來的都是懲罰,很少有人想到法律是維護我們利益的。
比如說,警察會把配槍的權利以及開槍的權力,和丟了槍所受的懲罰聯絡到一起,而很少想到,配槍可以保護自己。
比如說司機,在他覺得自己受到損害的時候,他從來不想去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力,而寧願撥出刀來,和交巡警拼個你死我活……
是法律不維護我們的利益?還是我們沒有習慣?
事實上……
算了,不說也罷。就算我勉強去說,也沒有人相信。
在我們的社會里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對與錯、是與非,那麼到底誰說了算?對與錯、是與非在中國從來就沒有準則,而是暴力最強者說了算。
我現在的力量微弱。還沒有到能指手劃腳的地步。
我現在,回過頭來再溫習一下:“封建制的核心就體現出“我”的既得利益對異己者不通用的精神,而既然利益不通用的那異己者你只好認命算啦!封建制的核心是等級制度,只要劃定身份、等級並規定身份地位與既得利益相稱並用暴力、法律、道德、教化等手段加以鞏固,恪守其位、利益不通用那你們爭吵什麼?”
我現在的身份,是交巡警大隊的教導員……
如果,我認同這樣的身份,那麼,最明智的做法,莫過於小心守護著這個身份所代表的東西……然後,接著挖空心思向上爬,爬到另外一個封閉的有著更多黑暗利益的空間裡去,好能夠享受到更多的封閉集團的利益。
但我知道,這是一個糞坑。如果我真正的認同它,跳了進去,那麼,除了惡臭,我就象一個臉上被刺了金字的囚徒一樣。
但我就算不跳。事實上,我仍然是在這樣的一個糞坑裡。
還是那樣的一句話:誰相信一個糞坑裡的人是乾淨的?可能嗎?
我事實上也不乾淨,只不過,方式不同而已——這我也是承認的。
但不安。
象有一根毒刺,在一刻不停地刺扎著我的靈魂。
我難為情,因而不願意問別人對這些事情的感受——這樣想也許幼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