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Girl:大麻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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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

  所以,才會在想到的第一時間寫下來,貼給陌生人看吧......

    不過,有些理由,是沒必要說給別人聽的。

    M:我要賺錢買蘇菲!

    水:大叔你是女的!?(驚呆)

    M:(擦汗)不是啊......

    水:那你......是變態嗎?(驚恐)

    M:喂!蘇菲只是我們對某款數碼產品的暱稱啦!!!

    水:哦......嚇死我了......

    M:(摳鼻)說正事啦!問你為什麼寫文的原因,其實是想跟你

    說,寫文章本來是娛人娛己的事。如果是出於愛好,那麼寫自己喜歡

    的故事就好,但如果為了賺錢,恐怕還是要迎一下讀者的口味。

    水:嗯嗯!

    M:你發給我的文我看了,覺得寫的不錯,但是還是有點小建議

    。

    水:(開心)(期待)

    M:首先從描寫上說,你的文字側重點不是很強,用詞還可以,

    但是用的地方不對。

    水:(疑惑)不懂。

    M:寫文章,應該有簡-繁-簡這樣一個修改的過程。第一個簡,

    是指用最凝練的語言,將要講述的故事表達清楚,把情節路線鋪開。

    然後在繁的步驟,加入對細節的描寫潤色,人物的語言動作、景物的

    雜陳鋪列,都在這個階段完成。然後在第二個簡,則需要把細節描寫

    中所有和題無關的,只為了炫耀文采而加入的詞句全部刪掉,只留

    下有助於表達文章思想的東西,讓讀者讀故事時候不被多餘的東西打

    擾,連貫地一口氣讀完。

    水:好深奧的感覺......

    廢話,這套理論是當年我的大學語文老師傳授的,成為我後來裝

    逼的一大利器。一個小丫頭要是隨隨便便就理解,那說明:我的老師

    水平太次,我文章寫得不好全是他的錯。

    M:沒關係,慢慢理解。我覺得現在你的文章,就是禁錮在了繁

    的階段,什麼都寫,但是貪多嚼不爛,雖然乍一看文風很華麗,仔

    細閱讀的時候,卻發現故事情節被沖淡了。

    水:是這樣啊......(委屈)

    M:別喪氣,你還小呢,能寫成這樣已經很好啦!(鼓勵)

    M:剛剛說的是描寫上的,下來是情節上的。

    水:還有問題嗎?(可憐)

    M:(尷尬)對啊......

    水:說吧,我撐得住!(強悍)

    M:呵呵。剛才說了,寫文章,寫給自己看和寫給讀者看是不同

    的。你昨天發給我的兩篇,比起故事,更像是日記的感覺。作者寫文

    ,尤其是心情文,能讓讀者接收到的真實想法大部分情況下連一半都

    達不到,會錯意的情況反而比比皆是。所以,寫心情給讀者看其實並

    不是什麼討好的行為,我的建議還是要加強故事性。

    M:當然不是說你寫的不是故事,而是我覺得有點重心不明。雖

    說文章是來源於生活,但若生活太平淡的話,寫進故事時是需要一點

    潤色加工的。現在這個時代,沒有幾個人有心情、有時間、有興趣去

    傾聽別人的心聲,大部分讀者更加喜歡淺顯的文章,他們在意的不是

    文字有沒有深度,而是故事夠不夠虐心或者夠不夠搞笑,尤其是我們

    文學面對的讀者都是些比你還小的群體......

    水:這一點我倒是能理解。因為我經常把寫好的東西給別人看的

    時候,他們都不知道我在寫什麼......(委屈)

    M:呵呵,所以啊,我覺得如果你真的喜歡寫作的話,應該慎重

    考慮自己要走哪條路線,迎自己,還是迎讀者?

    水:不能兩個都做到嗎?

    M:可以啊,但那至少是要先做到其中一條,然後慢慢向另一邊

    平衡吧。

    水:哦......那大叔你是哪條路線?

    M:我嗎?不告訴你!(酷)

    其實不是想告訴她,而是我自己也搞不懂了。要說一開始寫第一

    篇色文的時候,確實是為了迎自己多一點,但不知為何,按照自己

    的想法和口味寫出的肉戲,讀起來反而完全沒有感覺。之後的文章,

    大部分都是為了心裡的一時沖動開了篇,擱下一段時間後,再提筆,

    卻是抱著完成任務的心情。這樣子,很難說是為了迎自己吧?

    而迎讀者就更談不上了,因為基本就沒讀者嘛......(攤手苦

    笑)

    水:大叔你很奸詐哦......(鄙視)

    水:還有其他問題嗎?

    M:沒有了吧......不過,如果可以的話,給角色起名字可以稍

    微現實一點,至少雪雨胭脂這種名字就不要再出現了吧,讀起來好怪

    的說。

    水:哦......

    水:大叔,關於怎樣寫好故事有什麼建議嗎?我總覺得情節稍微

    複雜一點,我就會寫亂了。(抓狂)

    M:這個嘛......你知不知道薔薇體?

    水:不知道......

    廢話,你知道才怪!這是我的第二個裝逼法寶。要說那種文體,

    大概幾年前就有人開始在用,不過後來被我無恥地用自己的文章冠

    名拿出去招搖撞騙,也確實唬到幾個人的說。

    M:關於薔薇體,要解釋起來很難,但它確實是一種在敘事上,

    尤其是講述複雜情節上便利到幾乎作弊的文體,我找篇範文給你,你

    看了就明白了。

    水:好!!!

    我得承認,在知道這丫頭和我同在一座城市後,心裡有了點不那

    麼單純的想法。也許是最近在院子看關於小妹妹的閃光文看得多了,

    總希望自己也能認識個小妹妹閃閃光吧。所以,我很想試試這個小妹

    妹開放到什麼程度。

    薔薇體的文章我寫過不少,但是每一篇都很變態,這樣的文章交

    給一個十九歲的小女孩去讀,多少有點冒險。但是,對我來說,她喜

    歡的話,以後話題就可以更開放,更搞不好真的可以約一下;她不喜

    歡的話,以後可以不必多說話,趁機甩掉這個麻煩。怎樣都沒有損失

    。

    發給她的文章是芋頭寫的《橋樑》,我有特意強調是我一個朋

    友寫的。這是一箇中年男人該有的心機。通常情況下,我們在絡

    上會觀地把那些以我同學、我朋友、我同事的名義發表出來

    的私密事件當作敘述者本人身上發生的事,所以,我越是這樣對她強

    調,她越是會以為就是我寫的。為何要這樣做?第一,這篇文章確實

    比我的那幾篇寫得好;第二,如果阿水真的不喜歡色文,而我又萬一

    要修復關係的話,可以拍著胸脯摸著良心告訴她那真的不是我寫的;

    第三,也有可能阿水對色文極度反感,看了以後把我當做變態直接報

    警。當警察上門的時候,我會直接把芋頭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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