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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13
作者:歪糕
2022/12/13
資料篇裡的故事,是不方便在主故事線裡體現的內容,這些情節有助於豐富
人物形象,讓人物更加立體,因此選擇在文章的末尾放出來。
篇幅所限,每個人只有一小段,因此省略了所有細節,當成大綱來看也完全
沒問題。而且由於時間久遠,難免有些設定會吃書,眾看官多擔待。
*********
資料篇:一些人和一些事
1. 桃姐
桃姐是花名,她既不姓陶,名字裡也沒有任何與「桃」同音的字。
她出生在沿海小城,祖祖輩輩靠海吃海,以打魚為生。到了她這一輩,家鄉
那一帶出了禁漁的政策,說是為了保護生態環境。為了生計,村裡的不少年輕人
都離開了,桃姐也不例外,跟著同村的姐妹一起來大城市討生活。
很快,現實的艱辛便擊垮了她。她沒怎麼上過學,除了走船和幫家裡人收拾
漁貨,便什麼也不會了。隨身帶的生活費花光了,她沒有錢買回家的車票,只好
終日流落街頭,靠出賣苦力為生。
她做過很多工作,洗碗工,服務員,幫廚,保潔,後來她湊錢買了一輛三輪
車,在街邊做起了大排檔的生意。她從小生活在海邊,一手地道的海鮮小炒吸引
來不少顧客,其中有不少回頭客都是她的老鄉,他們說離開家鄉後,就很難吃到
這麼地道的美味了。
生意還不錯,她賺了第一桶金。但好景不長,她被城管盯上了,連車帶工具
一併給沒收了去,順帶還罰了她一筆錢。
積蓄沒了,她的生活又沒了著落。此時,和她一起出來的姐妹找上了她,說
有一份好工作,工作輕鬆,賺錢還多,隨隨便便工作一個月,就抵得上她在街邊
賣幾個月的大排檔了。
那一年,她還不滿18歲。
儘管本能告訴她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不太妥,但禁不住賺錢的誘惑,她最終
還是跟著去了。結果不出所料,果然是去夜總會當小姐。夜總會的經理,也就是
所謂的雞頭,見她年輕貌美身材好,喜歡得不得了,細問之下,發現她竟然還是
處女,就像撿到了寶,立馬給她塞了好幾張百元大鈔,先把她留下來再說。
那個經理對她還不錯,一開始沒捨得讓她出臺,只是陪陪酒,有毛手毛腳的
客人都被他給擋了。他說一定要幫她找一個出手闊綽又斯文的好老闆,言下之意
無外乎——得把她的第一次賣個好價錢。
經理還說,幹這一行的都得給自己起一個花名,最好別用原來的名字,免得
被熟人認出來麻煩。
桃姐沒見過世面,想不出像樣的名字,她家鄉除了捕魚之外,盛產桃花,她
就問經理叫「桃花」行不行,經理說這個名字太土了,得洋氣一點,但後來轉念
又想,覺得土一點也沒什麼,剛好契合她處女的身份,等把第一次賣掉,再給她
改名也不遲。
於是當即拍板,說就叫「桃桃」吧!
這就是「桃姐」名字的由來。
九零年代初,正趕上經濟騰飛的幾年,沿海一帶先下海的,這會兒已經賺得
盆滿缽滿,出現了不少暴發戶。與之相對應的,物價跟著水漲船高,小姐的身價
一天一變樣,以至於桃姐的初夜一直都沒能談好買家。
這一天,夜總會來了幾個大老闆,真正意義上的大老闆。
經理認得他們,為首的叫做方國華,前些年混黑道的時候是個狠角色,為人
還算仗義。聽說他這兩年金盆洗手,上岸做起了正經生意,成立了一個什麼方氏
集團,倒也做得風風火火。
方國華有兩個弟弟,前些年年紀還小,不常出來混,經理只遠遠的打過幾次
照面,沒有打過交道。但像他們這種在夜總會上班的人,天生練就了一手識人的
好本領,因此他一眼便認出,跟在方國華後面的,是他年齡比較大的弟弟,叫做
方國振的那個。
人群中還有一個身影非常亮眼,是個女生,這不是趙家的大小姐嗎?他們家
倒臺之後,幾乎很難在外面見到趙家的人了,沒想到,今天竟然跟著方國華一起
出現在了夜總會。
經理腦袋很靈光,意識到這是一樁大買賣,於是笑臉迎了上去。
方國華的臉上已經帶了很明顯的醉意,他拍了拍自己弟弟的肩膀,說今天是
自己弟弟大喜的日子,帶他出來見見世面。
經理嘴欠多問了一句,是哪家的千金這麼有福氣,方國華便藉著酒勁,摟著
一旁的趙雪說,趙家大小姐認不認識?從今天起,她就是我方家的媳婦了!
被他摟著的趙雪皺了皺眉頭,卻出奇的沒有反抗。
經理眼尖,一眼便看出這裡面肯定有貓膩,也沒有多問,直接招呼他們去了
最豪華的包房。
安頓好他們之後,經理將桃姐招呼了過來,說今天包間裡這幾位,是真正的
大老闆,你的初夜終於要有著落了,去洗洗乾淨,換一身漂亮的衣服,趕緊過來
招呼。
桃姐就這麼稀裡糊塗的加入了方國華的酒局。
她眼力好,不多話,看起來本本分分的,一點也沒有引起方國華的重視。
幾輪酒下來,所有人都醉醺醺的,方國華大手一揮,對在場的人說,兄弟們
一人一個,都別客氣,今天所有的賬都算我的。
他的兄弟們都是跟了他很多年的小弟,他指的「一人一個」,當然是在場的
小姐們。
方國華偷偷將桃姐拉過來,塞進他弟弟方國振的懷裡,對他說:
「弟弟,剛才經理跟我說,這個妞兒還是個雛兒,和你一樣,哥哥特地把她
留給你,怎麼樣,哥哥夠意思吧?哈哈哈!」
他一邊說著,一邊摟起一旁的趙雪,拿起桌子上剛開好的房卡,踉踉蹌蹌的
離開了。
桃姐訝異的看著被丟下的方國振,現在房間裡只剩下他們倆,其他人都摟著
小姐上樓開房去了,唯有方國振一言不發,默默的喝著悶酒,彷彿什麼事都沒有
發生一樣。
桃姐乖巧的摟住方國振的胳膊,問道:
「哥,你想去樓上休息一下嗎?」
2. 方國振
方國振出生時,他大哥方國華已經7歲了。
從小,方國振便生活在大哥的光環下,大哥仗義,有本事,有擔當,外面的
熊孩子們從來不敢招惹他,否則會被他大哥找上門,揍到生活不能自理。
後來他學了物理,知道凡是有光,就必然伴隨著陰影。所以,實際上,他也
一直生活在大哥的陰影下。
大哥的佔有慾很強,方國振從小就知道。只要是他喜歡的玩具,都會被大哥
搶走,他也曾據理力爭過,但是回應他的,是大哥明晃晃的拳頭。大哥說,我都
幫了你這麼多了,你的玩具就不能借我玩一下嗎?不要這麼小氣!
原來我有自己喜歡和在意的東西,也叫「小氣」嗎?
他看了看大哥的拳頭,心說,大哥說是,那就是吧。
他從小就學會了趨利避害,忍辱偷生。
後來,輪到他7歲時,大哥已經14歲了,他們還有一個弟弟,才4歲。
家裡發生了一件大事,一夜之間,父母不在了,大哥成了這個家裡唯一可以
依靠的人。趨利避害的天性,讓方國振早早的選好了邊,無論大哥去哪裡,他都
緊緊的跟在後面,當然是拉著他4歲的弟弟一起。
再後來,藉由亡父亡母生前的關係,方國華投靠了趙家,寸步不離的方國振
當然是跟著他一起過去。
那是他第一次見到趙雪。
那一年,是1980年,他和趙雪同歲,都是7歲。
本能的,方國振收起了對趙雪的喜歡,因為他知道,凡是自己喜歡的,最終
都會被大哥搶走,他相信這個女孩也不例外。
沒想到,大哥還是對她動了心思。
趙家家大業大,幾乎壟斷了當地所有的黑道生意,趙雪是趙老闆的千金,而
當時的方國華不過只是趙家的馬仔而已。兩個人身份懸殊,原本根本沒可能走到
一起的,直到趙家在後來的掃黑行動中倒了臺。
直到現在,儘管沒有確切的證據,但方國振仍然懷疑,當年趙家倒臺,背後
和他大哥脫不開干係。
那一年,是1991年,他和趙雪同歲,都是18歲。
方國振因為考上了北京的大學而遠走,與此同時,無家可歸的趙雪被方國華
順理成章的納入後宮。一年之後,不知道方國華動用了什麼手段,趙雪竟然考入
方國振所在的同一所大學的同一個專業,成了他的師妹。
那段時間,兩個人遠在北京,是方國振此生最快樂的時光。
儘管他還是不敢對趙雪表露愛意,不敢對她有任何越界的行為,但能夠遠遠
的看她幾眼,便足以讓他心滿意足了。
沒想到,方國振還是高估了大哥的底線。
兩年後,也就是1993年,那一年方國振讀大三,趙雪讀大二。
暑假的某天,在方國華的授意下,方國振閃電般的與趙雪完婚。他終於得以
牽著自己心愛女人的手,共赴婚姻的殿堂,這本該是一件讓他欣喜若狂的事,但
現實卻讓他如墜冰窟。
婚宴很倉促,那天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喝酒。
之後,昏昏沉沉的他被帶往夜總會,就是在那裡,他眼睜睜看著剛剛和自己
拜完堂的新娘被方國華帶走,他帶走她的時候就當著自己的面,完全沒有要避諱
他的意思,從頭到尾都沒將他放在眼裡。
也是那一天,他結識了一個名為桃桃的女孩。
她是陪酒女,是夜總會的小姐,但卻是一個處女。
多麼另類的搭配啊?簡直和自己太像了,那一天是他的新婚夜,但他同樣是
一個處男,而自己的新娘註定要在這一天的夜裡在別的男人胯下承歡。
他有錢,他大哥在這方面還算大方。
他知道桃桃缺錢,在那個年代,如果不是缺錢,哪個女孩會出來幹這個?
方國振對她說,我有錢,這些錢足夠你後半生無虞。但我不要你的身體,我
要你留著它,幫我去做一件事,你願意嗎?
桃姐想都沒想,便同意了。
她也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他落寞但堅定的身影,也許是他頹喪卻不服輸的
氣質,也許是他文質彬彬、唯唯諾諾的外表下,掩藏著的那顆危險而瘋狂的心。
那一晚之後,方國振秘密將她從夜總會贖了出來。他打算將她安插在大哥的
身邊,當作自己的心腹和眼線。他不必費心去思考如何將她送到大哥身邊,甚至
他都不需要親自這樣做,以大哥的自負和極度的佔有慾,他只要將桃姐留在自己
身邊,大哥自然會想辦法將她搶過去,就像小時候那些玩具,以及趙雪一樣。
他真正需要思考的,是以什麼理由將桃姐留在自己身邊,而不會引起別人的
懷疑。當他得知桃姐幹得一手好家務,並且燒得一手好菜之後,這個問題便迎刃
而解了,桃姐順理成章的成了方國振的管家。
他稍微花了一點心思培訓了她一番,又將她從頭到腳捯飭了一遍,儘量讓她
和當初夜總會里那個形象相去甚遠。結果他發現,是自己多慮了,他將桃姐介紹
給大哥認識的時候,方國華完全不記得曾經有過桃姐這麼一個人。
再後來,果然如方國振所料,方國華將桃姐要了過去,成了他的管家。時間
久了,方國華終於展現出他貪婪的本性,便在客廳的地板上,強行佔有了她。
當他發覺桃姐還是一個處女的時候,對她的身份更加深信不疑,認為她就是
從鄉下來的土姑娘。他一方面將她一點一點調教成自己的性奴,一方面,逐漸將
家裡的大小事務全都託付給她,對她沒有半點提防。
方國振極具耐心,只在每年桃姐回家省親的時候,才抽空和她見一面,交換
情報,安排下一步的計劃。
他的復仇計劃,一直蟄伏了20幾年。
他愛趙雪,也愛他的女兒,儘管這兩個女人和他並沒有什麼關聯,但他仍然
深愛著她們。如若不是被他發現大哥對雪瑩做的事,他的復仇計劃恐怕還會一直
拖延下去,也許永遠都不會有執行的那一天。
但,當他得知方國華在雪瑩的新婚夜迷姦了她之後,他再也等不了了。
他聯絡了弟弟方國興,兩個人商議好計劃,對大哥的車子動手腳,安排桃姐
暗中給大哥吃高油高鹽的食物,誘發他的腦卒中,設計好車禍現場,甚至聯絡了
大嫂林寧,讓她尋找大哥的替身……
一切都在計劃中,只等林寧確定好替身的人選,就可以啟動計劃了。沒想到
意外竟然比計劃快了一步,大哥竟然真的出了車禍,躺在醫院裡的「大哥」竟然
被人給調了包……
只能說,一切都是天意吧。
3. 趙雪
趙雪是黑道趙家的千金,從小驕縱跋扈,目空一切,什麼都不放在眼裡。
她眼高於頂慣了,尋常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因此當他們家來了幾個落魄的
癟三的時候,她甚至連正眼都沒有看過他們,只記得三兄弟為首的大哥,眼神很
讓人討厭。
這種人她見得多了。
後來,她和三兄弟的老二經常在一起玩。他和她同歲,和別人不同,其他人
要麼對自己很諂媚,要麼對自己有敵意,總之,就是羨慕嫉妒恨中的一種,但他
不同,他表現得很木訥,很冷漠,但又對人很好,從來都不會拒絕自己。
趙雪很喜歡這個新跟班,因此經常和他一起玩。
這當然不代表她對他有好感,她只當他是自己新收的一條忠犬罷了。
沒辦法,方國振實在剋制得太好了,以至於自始至終,趙雪都沒能明白他的
心意,還以為他就是一個呆呆傻傻又好欺負的男孩。
沒想到,風雲突變。
在趙雪18歲那年,本來她已經計劃好出國留學了,家裡卻突遭變故。
一夜之間,曾經讓當地人聞風喪膽的趙家不復存在,自己也因為家族有犯罪
記錄,被海外名校拒之門外。
一瞬間,彷彿什麼都沒有了,那些諂媚的,敵視的,嫉妒的,羨慕的,統統
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只剩下冷漠和輕視。
只有那個男孩,一如既往。
後來,那個叫方國華的男人闖進他們家,將一無所有的她帶走,然後在一間
窄小閉塞的房間裡,在一張又髒又破的單人床上,將她強行佔有了。
她知道他是在侮辱自己,報當年不將他放在眼裡的仇。
那之後,她又遇見了那個叫方國振的男孩,他還是一如既往的拒人千里,但
她看到了他握緊的拳頭。
呵,連你也在可憐我嗎?
這是讓趙雪最無法接受的,比被方國華侮辱還難接受。
更讓她無法接受的是,方國華竟然讓她嫁給那個男孩,他的弟弟。
她恨透了他,恨透了他們,恨透了這一切。
於是,那天晚上,在夜總會里。
她被方國華帶走,帶到了樓上的房間。
那天方國華實在是喝得太多了,連路也走不穩,最後還是夜總會的經理親自
攙扶著他,上電梯,刷門卡,將已經醉得不省人事的他抬到床上。
趙雪就跟在他們的後面。
那經理中年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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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3
資料篇裡的故事,是不方便在主故事線裡體現的內容,這些情節有助於豐富
人物形象,讓人物更加立體,因此選擇在文章的末尾放出來。
篇幅所限,每個人只有一小段,因此省略了所有細節,當成大綱來看也完全
沒問題。而且由於時間久遠,難免有些設定會吃書,眾看官多擔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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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篇:一些人和一些事
1. 桃姐
桃姐是花名,她既不姓陶,名字裡也沒有任何與「桃」同音的字。
她出生在沿海小城,祖祖輩輩靠海吃海,以打魚為生。到了她這一輩,家鄉
那一帶出了禁漁的政策,說是為了保護生態環境。為了生計,村裡的不少年輕人
都離開了,桃姐也不例外,跟著同村的姐妹一起來大城市討生活。
很快,現實的艱辛便擊垮了她。她沒怎麼上過學,除了走船和幫家裡人收拾
漁貨,便什麼也不會了。隨身帶的生活費花光了,她沒有錢買回家的車票,只好
終日流落街頭,靠出賣苦力為生。
她做過很多工作,洗碗工,服務員,幫廚,保潔,後來她湊錢買了一輛三輪
車,在街邊做起了大排檔的生意。她從小生活在海邊,一手地道的海鮮小炒吸引
來不少顧客,其中有不少回頭客都是她的老鄉,他們說離開家鄉後,就很難吃到
這麼地道的美味了。
生意還不錯,她賺了第一桶金。但好景不長,她被城管盯上了,連車帶工具
一併給沒收了去,順帶還罰了她一筆錢。
積蓄沒了,她的生活又沒了著落。此時,和她一起出來的姐妹找上了她,說
有一份好工作,工作輕鬆,賺錢還多,隨隨便便工作一個月,就抵得上她在街邊
賣幾個月的大排檔了。
那一年,她還不滿18歲。
儘管本能告訴她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不太妥,但禁不住賺錢的誘惑,她最終
還是跟著去了。結果不出所料,果然是去夜總會當小姐。夜總會的經理,也就是
所謂的雞頭,見她年輕貌美身材好,喜歡得不得了,細問之下,發現她竟然還是
處女,就像撿到了寶,立馬給她塞了好幾張百元大鈔,先把她留下來再說。
那個經理對她還不錯,一開始沒捨得讓她出臺,只是陪陪酒,有毛手毛腳的
客人都被他給擋了。他說一定要幫她找一個出手闊綽又斯文的好老闆,言下之意
無外乎——得把她的第一次賣個好價錢。
經理還說,幹這一行的都得給自己起一個花名,最好別用原來的名字,免得
被熟人認出來麻煩。
桃姐沒見過世面,想不出像樣的名字,她家鄉除了捕魚之外,盛產桃花,她
就問經理叫「桃花」行不行,經理說這個名字太土了,得洋氣一點,但後來轉念
又想,覺得土一點也沒什麼,剛好契合她處女的身份,等把第一次賣掉,再給她
改名也不遲。
於是當即拍板,說就叫「桃桃」吧!
這就是「桃姐」名字的由來。
九零年代初,正趕上經濟騰飛的幾年,沿海一帶先下海的,這會兒已經賺得
盆滿缽滿,出現了不少暴發戶。與之相對應的,物價跟著水漲船高,小姐的身價
一天一變樣,以至於桃姐的初夜一直都沒能談好買家。
這一天,夜總會來了幾個大老闆,真正意義上的大老闆。
經理認得他們,為首的叫做方國華,前些年混黑道的時候是個狠角色,為人
還算仗義。聽說他這兩年金盆洗手,上岸做起了正經生意,成立了一個什麼方氏
集團,倒也做得風風火火。
方國華有兩個弟弟,前些年年紀還小,不常出來混,經理只遠遠的打過幾次
照面,沒有打過交道。但像他們這種在夜總會上班的人,天生練就了一手識人的
好本領,因此他一眼便認出,跟在方國華後面的,是他年齡比較大的弟弟,叫做
方國振的那個。
人群中還有一個身影非常亮眼,是個女生,這不是趙家的大小姐嗎?他們家
倒臺之後,幾乎很難在外面見到趙家的人了,沒想到,今天竟然跟著方國華一起
出現在了夜總會。
經理腦袋很靈光,意識到這是一樁大買賣,於是笑臉迎了上去。
方國華的臉上已經帶了很明顯的醉意,他拍了拍自己弟弟的肩膀,說今天是
自己弟弟大喜的日子,帶他出來見見世面。
經理嘴欠多問了一句,是哪家的千金這麼有福氣,方國華便藉著酒勁,摟著
一旁的趙雪說,趙家大小姐認不認識?從今天起,她就是我方家的媳婦了!
被他摟著的趙雪皺了皺眉頭,卻出奇的沒有反抗。
經理眼尖,一眼便看出這裡面肯定有貓膩,也沒有多問,直接招呼他們去了
最豪華的包房。
安頓好他們之後,經理將桃姐招呼了過來,說今天包間裡這幾位,是真正的
大老闆,你的初夜終於要有著落了,去洗洗乾淨,換一身漂亮的衣服,趕緊過來
招呼。
桃姐就這麼稀裡糊塗的加入了方國華的酒局。
她眼力好,不多話,看起來本本分分的,一點也沒有引起方國華的重視。
幾輪酒下來,所有人都醉醺醺的,方國華大手一揮,對在場的人說,兄弟們
一人一個,都別客氣,今天所有的賬都算我的。
他的兄弟們都是跟了他很多年的小弟,他指的「一人一個」,當然是在場的
小姐們。
方國華偷偷將桃姐拉過來,塞進他弟弟方國振的懷裡,對他說:
「弟弟,剛才經理跟我說,這個妞兒還是個雛兒,和你一樣,哥哥特地把她
留給你,怎麼樣,哥哥夠意思吧?哈哈哈!」
他一邊說著,一邊摟起一旁的趙雪,拿起桌子上剛開好的房卡,踉踉蹌蹌的
離開了。
桃姐訝異的看著被丟下的方國振,現在房間裡只剩下他們倆,其他人都摟著
小姐上樓開房去了,唯有方國振一言不發,默默的喝著悶酒,彷彿什麼事都沒有
發生一樣。
桃姐乖巧的摟住方國振的胳膊,問道:
「哥,你想去樓上休息一下嗎?」
2. 方國振
方國振出生時,他大哥方國華已經7歲了。
從小,方國振便生活在大哥的光環下,大哥仗義,有本事,有擔當,外面的
熊孩子們從來不敢招惹他,否則會被他大哥找上門,揍到生活不能自理。
後來他學了物理,知道凡是有光,就必然伴隨著陰影。所以,實際上,他也
一直生活在大哥的陰影下。
大哥的佔有慾很強,方國振從小就知道。只要是他喜歡的玩具,都會被大哥
搶走,他也曾據理力爭過,但是回應他的,是大哥明晃晃的拳頭。大哥說,我都
幫了你這麼多了,你的玩具就不能借我玩一下嗎?不要這麼小氣!
原來我有自己喜歡和在意的東西,也叫「小氣」嗎?
他看了看大哥的拳頭,心說,大哥說是,那就是吧。
他從小就學會了趨利避害,忍辱偷生。
後來,輪到他7歲時,大哥已經14歲了,他們還有一個弟弟,才4歲。
家裡發生了一件大事,一夜之間,父母不在了,大哥成了這個家裡唯一可以
依靠的人。趨利避害的天性,讓方國振早早的選好了邊,無論大哥去哪裡,他都
緊緊的跟在後面,當然是拉著他4歲的弟弟一起。
再後來,藉由亡父亡母生前的關係,方國華投靠了趙家,寸步不離的方國振
當然是跟著他一起過去。
那是他第一次見到趙雪。
那一年,是1980年,他和趙雪同歲,都是7歲。
本能的,方國振收起了對趙雪的喜歡,因為他知道,凡是自己喜歡的,最終
都會被大哥搶走,他相信這個女孩也不例外。
沒想到,大哥還是對她動了心思。
趙家家大業大,幾乎壟斷了當地所有的黑道生意,趙雪是趙老闆的千金,而
當時的方國華不過只是趙家的馬仔而已。兩個人身份懸殊,原本根本沒可能走到
一起的,直到趙家在後來的掃黑行動中倒了臺。
直到現在,儘管沒有確切的證據,但方國振仍然懷疑,當年趙家倒臺,背後
和他大哥脫不開干係。
那一年,是1991年,他和趙雪同歲,都是18歲。
方國振因為考上了北京的大學而遠走,與此同時,無家可歸的趙雪被方國華
順理成章的納入後宮。一年之後,不知道方國華動用了什麼手段,趙雪竟然考入
方國振所在的同一所大學的同一個專業,成了他的師妹。
那段時間,兩個人遠在北京,是方國振此生最快樂的時光。
儘管他還是不敢對趙雪表露愛意,不敢對她有任何越界的行為,但能夠遠遠
的看她幾眼,便足以讓他心滿意足了。
沒想到,方國振還是高估了大哥的底線。
兩年後,也就是1993年,那一年方國振讀大三,趙雪讀大二。
暑假的某天,在方國華的授意下,方國振閃電般的與趙雪完婚。他終於得以
牽著自己心愛女人的手,共赴婚姻的殿堂,這本該是一件讓他欣喜若狂的事,但
現實卻讓他如墜冰窟。
婚宴很倉促,那天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喝酒。
之後,昏昏沉沉的他被帶往夜總會,就是在那裡,他眼睜睜看著剛剛和自己
拜完堂的新娘被方國華帶走,他帶走她的時候就當著自己的面,完全沒有要避諱
他的意思,從頭到尾都沒將他放在眼裡。
也是那一天,他結識了一個名為桃桃的女孩。
她是陪酒女,是夜總會的小姐,但卻是一個處女。
多麼另類的搭配啊?簡直和自己太像了,那一天是他的新婚夜,但他同樣是
一個處男,而自己的新娘註定要在這一天的夜裡在別的男人胯下承歡。
他有錢,他大哥在這方面還算大方。
他知道桃桃缺錢,在那個年代,如果不是缺錢,哪個女孩會出來幹這個?
方國振對她說,我有錢,這些錢足夠你後半生無虞。但我不要你的身體,我
要你留著它,幫我去做一件事,你願意嗎?
桃姐想都沒想,便同意了。
她也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他落寞但堅定的身影,也許是他頹喪卻不服輸的
氣質,也許是他文質彬彬、唯唯諾諾的外表下,掩藏著的那顆危險而瘋狂的心。
那一晚之後,方國振秘密將她從夜總會贖了出來。他打算將她安插在大哥的
身邊,當作自己的心腹和眼線。他不必費心去思考如何將她送到大哥身邊,甚至
他都不需要親自這樣做,以大哥的自負和極度的佔有慾,他只要將桃姐留在自己
身邊,大哥自然會想辦法將她搶過去,就像小時候那些玩具,以及趙雪一樣。
他真正需要思考的,是以什麼理由將桃姐留在自己身邊,而不會引起別人的
懷疑。當他得知桃姐幹得一手好家務,並且燒得一手好菜之後,這個問題便迎刃
而解了,桃姐順理成章的成了方國振的管家。
他稍微花了一點心思培訓了她一番,又將她從頭到腳捯飭了一遍,儘量讓她
和當初夜總會里那個形象相去甚遠。結果他發現,是自己多慮了,他將桃姐介紹
給大哥認識的時候,方國華完全不記得曾經有過桃姐這麼一個人。
再後來,果然如方國振所料,方國華將桃姐要了過去,成了他的管家。時間
久了,方國華終於展現出他貪婪的本性,便在客廳的地板上,強行佔有了她。
當他發覺桃姐還是一個處女的時候,對她的身份更加深信不疑,認為她就是
從鄉下來的土姑娘。他一方面將她一點一點調教成自己的性奴,一方面,逐漸將
家裡的大小事務全都託付給她,對她沒有半點提防。
方國振極具耐心,只在每年桃姐回家省親的時候,才抽空和她見一面,交換
情報,安排下一步的計劃。
他的復仇計劃,一直蟄伏了20幾年。
他愛趙雪,也愛他的女兒,儘管這兩個女人和他並沒有什麼關聯,但他仍然
深愛著她們。如若不是被他發現大哥對雪瑩做的事,他的復仇計劃恐怕還會一直
拖延下去,也許永遠都不會有執行的那一天。
但,當他得知方國華在雪瑩的新婚夜迷姦了她之後,他再也等不了了。
他聯絡了弟弟方國興,兩個人商議好計劃,對大哥的車子動手腳,安排桃姐
暗中給大哥吃高油高鹽的食物,誘發他的腦卒中,設計好車禍現場,甚至聯絡了
大嫂林寧,讓她尋找大哥的替身……
一切都在計劃中,只等林寧確定好替身的人選,就可以啟動計劃了。沒想到
意外竟然比計劃快了一步,大哥竟然真的出了車禍,躺在醫院裡的「大哥」竟然
被人給調了包……
只能說,一切都是天意吧。
3. 趙雪
趙雪是黑道趙家的千金,從小驕縱跋扈,目空一切,什麼都不放在眼裡。
她眼高於頂慣了,尋常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因此當他們家來了幾個落魄的
癟三的時候,她甚至連正眼都沒有看過他們,只記得三兄弟為首的大哥,眼神很
讓人討厭。
這種人她見得多了。
後來,她和三兄弟的老二經常在一起玩。他和她同歲,和別人不同,其他人
要麼對自己很諂媚,要麼對自己有敵意,總之,就是羨慕嫉妒恨中的一種,但他
不同,他表現得很木訥,很冷漠,但又對人很好,從來都不會拒絕自己。
趙雪很喜歡這個新跟班,因此經常和他一起玩。
這當然不代表她對他有好感,她只當他是自己新收的一條忠犬罷了。
沒辦法,方國振實在剋制得太好了,以至於自始至終,趙雪都沒能明白他的
心意,還以為他就是一個呆呆傻傻又好欺負的男孩。
沒想到,風雲突變。
在趙雪18歲那年,本來她已經計劃好出國留學了,家裡卻突遭變故。
一夜之間,曾經讓當地人聞風喪膽的趙家不復存在,自己也因為家族有犯罪
記錄,被海外名校拒之門外。
一瞬間,彷彿什麼都沒有了,那些諂媚的,敵視的,嫉妒的,羨慕的,統統
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只剩下冷漠和輕視。
只有那個男孩,一如既往。
後來,那個叫方國華的男人闖進他們家,將一無所有的她帶走,然後在一間
窄小閉塞的房間裡,在一張又髒又破的單人床上,將她強行佔有了。
她知道他是在侮辱自己,報當年不將他放在眼裡的仇。
那之後,她又遇見了那個叫方國振的男孩,他還是一如既往的拒人千里,但
她看到了他握緊的拳頭。
呵,連你也在可憐我嗎?
這是讓趙雪最無法接受的,比被方國華侮辱還難接受。
更讓她無法接受的是,方國華竟然讓她嫁給那個男孩,他的弟弟。
她恨透了他,恨透了他們,恨透了這一切。
於是,那天晚上,在夜總會里。
她被方國華帶走,帶到了樓上的房間。
那天方國華實在是喝得太多了,連路也走不穩,最後還是夜總會的經理親自
攙扶著他,上電梯,刷門卡,將已經醉得不省人事的他抬到床上。
趙雪就跟在他們的後面。
那經理中年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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