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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04
第一章:被偏愛的有恃無恐
二零一四年的夏天,蟬鳴聲像是發了瘋一樣,把整個南方小城的空氣都叫得燥熱且黏稠。柏油馬路被曬得泛起油光,路邊的法國梧桐無精打采地耷拉着葉子,只有知了不知疲倦地在樹梢上叫囂着,彷彿在向全世界宣示這個夏天屬於它們。
對於即將步入初三的我們來說,這個夏天不僅意味着漫長得看不到盡頭的暑假,更意味着一段可以肆意揮霍的青春時光。
那時候的我,十五歲,正是精力旺盛得無處安放的年紀。那時候的我還沒有經歷大學的異地,沒有經歷那些成長的煩惱,還是個天不怕地不怕、以爲自己能拯救世界的毛頭小子。我頂着一張還算不錯的皮囊——這是我媽和鄰居阿姨們公認的評價,說我濃眉大眼、陽光帥氣,以後肯定能去當明星。但我自己知道,這副好皮囊下,藏着一個頑劣得讓人頭疼的靈魂。
我叫陳宇,住在這個老舊家屬院的3號樓401室。而我要講的這個故事,必須得從住在402室的那個女孩說起。
她叫林婉。
如果你在那個時候來到我們這個大院,你總能看到這樣一幅畫面:一個瘦高的男生騎着單車,後座上載着一個穿着白色連衣裙、扎着馬尾辮的女生,在夕陽的餘暉裏呼嘯而過。男生騎得飛快,得意洋洋地大呼小叫,女生則緊緊抓着男生的衣角,雖然嚇得臉色發白,但眼角眉梢卻全是笑意。
那是我和林婉。我們從穿開襠褲的時候就認識了。據我媽說,我倆還在搖籃裏的時候,就互相抓着對方的手指頭啃。幼兒園、小學、初中,我們不僅同校,甚至大部分時間都是同班。兩家住對門,陽臺幾乎挨着,我只要在陽臺上吹一聲口哨,她就會探出頭來問我“怎麼了”。
這種關係,大院裏的長輩們調侃叫“青梅竹馬”,同學們起鬨叫“兩口子”。小時候我們還會紅着臉反駁,但隨着年歲漸長,這種反駁就變成了一種默認的默契。至少對我來說,林婉就是我的,誰也不能搶,誰搶我跟誰急。
那個七月的午後,陽光毒辣得像是要把人烤乾。我剛被我爸訓了一頓,原因是我在補習課上偷偷看漫畫書被老師抓了個現行,電話直接打到了家裏。我爸氣得要抄雞毛撣子,我眼疾手快,一腳踹開房門,像只猴子一樣竄上了陽臺。
“陳宇!你給我站住!反了你了!”我爸的怒吼聲在身後炸響。
我根本沒理會,熟練地翻過陽臺欄杆,那是通往隔壁林婉家的“祕密通道”。雖然兩家陽臺隔着半米的距離,但對於經常上房揭瓦的我來說,這不算什麼挑戰。我輕輕一躍,穩穩地落在了林婉家陽臺上。
林婉正坐在書桌前寫作業,聽到動靜嚇了一跳,轉過頭看到是我,那張清秀白淨的小臉上立刻浮現出一種既無奈又驚慌的神情。
“你又怎麼了?”她壓低聲音,像是做賊一樣。
我衝她做了個鬼臉,一屁股坐在她的牀上,把那隻沾滿灰塵的球鞋往她地毯上一蹭:“還能怎麼了,老頭子又要打我。借你這兒避避風頭。”
林婉看着我鞋上的泥印在她剛換的粉色牀單上蹭出了一道黑痕,眉頭微微皺了一下,但什麼也沒說。她就是這麼個性格,溫柔得像是一潭水,從來不大聲說話,也不輕易發脾氣,尤其是對我。她嘆了口氣,起身去拿了條溼毛巾遞給我:“快擦擦,待會兒你爸找過來,你就完了。”
“怕什麼,有你在呢。”我接過毛巾胡亂擦了擦臉,理所當然地說道,“你是我的保護神嘛。”
林婉臉一紅,嗔怪地瞪了我一眼,但眼底卻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笑意。
這就是林婉。從小到大,我闖了禍,不管是打破了鄰居家的玻璃,還是在學校裏跟人打架掛了彩,最後幫我收拾爛攤子的永遠是她。她會幫我向老師撒謊,會幫我隱瞞考試成績,甚至會拿出自己攢了許久的零花錢幫我賠償損失。她就像是我的專屬“擦屁股專員”,而我,則理所當然地享受着這份偏愛,從未覺得有什麼不妥。
那個下午,我在林婉的房間裏躲到了天黑。直到我爸氣消了,在陽臺上喊我的名字,我纔敢溜回家。臨走前,林婉塞給我一瓶冰鎮的可樂,那是她特意去樓下小賣部買給我的。
“下次別這麼衝動了,叔叔也是爲你好。”她站在陽臺上,夕陽的餘暉灑在她臉上,把她整個人照得發亮。
我接過可樂,仰頭灌了一大口,那股冰涼的液體順着喉嚨流進胃裏,瞬間驅散了暑氣。我咧開嘴,露出一口白牙,衝她眨了眨眼:“知道了,知道了,囉嗦。等我以後發達了,肯定給你買一卡車的可樂!”
林婉噗嗤一聲笑了出來,那笑容乾淨得像是一朵盛開的梔子花。
那時候的我並不知道,這個承諾在未來的某一天會變得多麼沉重,也不知道這瓶可樂,會成爲我們青春裏最奢侈的回憶。
八月份的時候,學校組織了一次社會實踐活動,要去郊區的一個植物園參觀。對於這種無聊的活動,我向來是沒什麼興趣的,但聽說林婉要去,我便也報了名。畢竟,如果不跟着,誰知道會不會有別的不長眼的小子去招惹她?
那天天氣異常悶熱,空氣中瀰漫着一種將要下雨的潮溼味道。我們坐着大巴車到了植物園。那個植物園很大,裏面有些地方還沒完全開發好,保留着一些原始的樹林和荒地。
參觀過程枯燥乏味,帶隊的老頭子講得唾沫橫飛,我聽得昏昏欲睡。趁着老師不注意,我悄悄捅了捅身邊的林婉:“哎,聽說那邊有個廢棄的花房,裏面有些奇奇怪怪的植物,咱們溜過去看看?”
林婉膽子小,猶豫着搖了搖頭:“不好吧,老師會發現……”
“發現什麼呀,這麼大個園子,誰盯着咱們?”我滿不在乎地聳聳肩,那股頑皮勁兒又上來了,“走吧走吧,陪我去看看,我一個人沒意思。”
說着,我不由分說地拉起她的手腕,趁着大部隊都在聽講解的空檔,貓着腰鑽進了一條小路。
林婉的手腕很細,皮膚涼涼的,被我攥在手裏軟綿綿的。她雖然嘴上說着不願意,但身體卻順從地跟着我。這也是她的一大弱點——耳根子軟,經不住我的軟磨硬泡,更見不得我失望。
我們穿過一片茂密的灌木叢,果然看到了一座破舊的玻璃花房。花房的玻璃大部分都碎了,露出黑洞洞的缺口,裏面雜草叢生,看起來有些陰森,但也透着一股探險的刺激感。
“你看,我就說有好玩的吧!”我得意地回頭衝她眨眼。
我們在花房周圍轉悠着。我看到一棵歪脖子樹,上面有個鳥窩。小時候掏鳥蛋是我最愛乾的事兒,雖然現在長大了,但那股野性子還沒收回來。
“你在下面等着,我上去看看還有沒有蛋。”我把書包往地上一扔,手腳並用地爬上了樹。
“陳宇,小心點啊!那是枯樹,不結實!”林婉在下面緊張地喊道,兩隻手緊緊地攥着衣角,仰着頭看着我,眼神里全是擔憂。
“放心吧,你哥我身手那是……”我話還沒說完,腳底踩着的那根樹枝突然發出一聲清脆的“咔嚓”聲。
那一瞬間,時間彷彿靜止了。我感覺身體一輕,緊接着就是失重的墜落感。
“啊!”
我慘叫一聲,整個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更糟糕的是,我這一摔,像是觸動了什麼多米諾骨牌。花房旁邊堆着的一摞廢棄的玻璃架子本來就不穩,被我落地的震動一晃,竟然嘩啦啦地倒了下來。
一陣刺耳的破碎聲響徹了寂靜的樹林。
我躺在地上,只覺得腿上一陣劇痛,像是被什麼東西劃破了。我低頭一看,小腿上赫然有一道口子,鮮血正滲出來。而更讓我絕望的是,那些倒下的架子,砸爛了花房裏僅存的幾盆看起來挺名貴的植物。
完了。
這回真的完了。
“陳宇!”林婉驚叫着衝過來,看到我腿上的血,臉瞬間嚇得煞白,“你流血了!你怎麼這麼不小心啊!”
她想扶我起來,但我疼得呲牙咧嘴。就在這時,遠處傳來了急促的腳步聲和呵斥聲。
“誰在那邊?!幹什麼呢?!”
是植物園的管理員,還有我們學校的教導主任。
我的心一下子涼到了底。這要是被抓到,私闖禁區、破壞公物、還受了傷,處分是跑不了了,弄不好還得叫家長賠償鉅款。我爸要是知道我又惹了這麼大的禍,非得把我的腿打斷不可。
“快……快跑……”我忍着痛想站起來,但腿根本使不上勁。
那個教導主任是個出了名的“黑麪神”,最討厭學生不守紀律。眼看人影越來越近,我絕望地想,這下徹底完犢子了。
就在這時,林婉做了一個我沒想到的舉動。
她沒有跑,也沒有慌得哭出來。她迅速地從自己的包裏掏出一包紙巾,那是她隨身帶着的。她抽出一張,用力地擦了擦我腿上的血跡,然後順手把那張帶血的紙巾塞進了旁邊的草叢裏。
緊接着,她把自己那雙嶄新的、白色的運動鞋脫了下來,隨手扔進了一旁的水溝裏,光着腳踩在滿是碎石的地面上。然後,她一把扶住我,眼淚說來就來,那副梨花帶雨的模樣,任誰看了都會心軟。
“記住了,”她湊在我耳邊,語速極快但聲音堅定地說,“你是爲了幫我撿帽子才摔倒的,而且我們只是迷路了,不小心碰倒了架子。那個鳥窩的事,千萬別說!”
我愣愣地看着她,這個平時連大聲說話都會臉紅的女孩,此刻眼裏閃爍着一種前所未有的光芒,那是堅定,是勇敢,是爲了保護我不惜一切代價的決絕。
“可是……”我想說這會連累她。
“沒有可是!”她瞪了我一眼,眼神嚴厲得讓我不敢反駁,“聽我的!”
下一秒,教導主任和管理員衝到了我們面前。
“幹什麼呢!哪個班的?!”教導主任黑着臉吼道。
林婉“哇”的一聲哭了出來,哭得那叫一個慘絕人寰,撕心裂肺。她指着我的腿,抽噎着說:“老師……我們……我們迷路了……陳宇同學爲了幫我撿被風吹走的帽子,才……纔不小心摔倒了……那些架子……是我們不小心碰到的……對不起……”
她一邊哭,一邊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攬,光着的小腳在地上被石子硌得通紅,看起來要多可憐有多可憐。
管理員看了看那幾盆被砸爛的植物,雖然心疼,但看到我滿腿是血,還有林婉那雙哭紅的眼睛和光着的腳,原本的火氣也消了一半。教導主任皺着眉頭看了看我們,又看了看現場,雖然覺得有些蹊蹺,但畢竟我是爲了幫女同學才受的傷,而且林婉平時在學校的品學兼優是出了名的,怎麼也不像是在撒謊。
“行了行了,別哭了。”教導主任的語氣緩和了一些,“趕緊去醫務室包紮一下。下次注意點,別到處亂跑!”
我看着林婉,她還在不停地道歉,眼淚止不住地流。但我知道,她在演戲。她在用她那最寶貴的東西——誠實和名譽,來換取我的平安。
那一刻,我看着她光着腳站在滿是塵土的地上,看着她爲了我而對老師低頭哈腰的樣子,心裏某個地方像是被狠狠撞了一下。從小到大,我習慣了她的好,習慣了她的包容,但從未像這一刻一樣,清晰地意識到這個女孩對我有多重要。
她不僅僅是我的鄰居,我的青梅,她是我的“共犯”,是我這輩子都不可能割捨掉的一部分。
事後,我雖然腿上縫了幾針,但奇蹟般地躲過了處分,只是被批評教育了一番。學校甚至還在週一的晨會上表揚了陳宇同學助人爲樂(雖然有點笨手笨腳)。
那個晚上,我瘸着腿坐在陽臺上,看着隔壁黑漆漆的房間,心裏五味雜陳。林婉因爲沒穿鞋,腳底被劃破了好幾道口子,也被她媽媽罵了一頓。
我拿出手機,給她發了一條短信。
【媳婦,謝了。這輩子,只要你使喚,我絕不皺一下眉頭。】
過了很久,手機震動了一下。
【少貧嘴。下次再敢亂跑,我就不管你了。】
雖然隔着屏幕,但我能想象出她紅着臉打字的樣子,還有她那副明明很關心卻還要裝作生氣的模樣。我把手機貼在胸口,看着天上的星星,傻傻地笑了。
那時候的我天真地以爲,這種“我闖禍、你兜底”的日子會一直持續下去。我以爲只要我們在一起,就沒有過不去的坎。我以爲我的每一次犯錯,都會換來她的原諒。
但我忘了,人是會長大的,環境是會變的。而有些習慣,一旦養成,在未來的某一天,會變成最鋒利的刀,割斷我們之間緊緊相連的那根線。
那個夏天的風,吹過樹梢,吹過我們年輕的臉龐,卻沒能吹散未來籠罩在我們頭頂的陰霾。
那次“植物園事件”之後,我和林婉的關係在大院裏幾乎成了公開的祕密。甚至連我爸那個暴躁脾氣,在提到林婉時也會難得地柔和下來:“你小子要是敢欺負人家婉婉,看我不打斷你的腿。”
我腿上的傷好得很快,只是膝蓋上留下了一個淺白色的疤。林婉每次看到它,都會下意識地別過頭去,好像那個傷口是她心裏的一個結。但我從不把這當回事,反倒覺得這是男人勳章,到處跟人吹噓:“看見沒?爲了救美人受的傷,值!”
日子過得飛快,尤其是在有林婉陪伴的情況下。我們考上了同一所重點高中——市一中。雖然分班的時候沒能在同一個班,我在五班(理科實驗班),她在三班(文科實驗班),但這並不妨礙我們成爲全校公認的一對。
那時候的我,正處於青春期的巔峯。個頭躥到了那一米八五,五官也長開了,褪去了初中時的那種稚氣和頑劣,多了幾分陽光和帥氣。加上我性格大大咧咧,愛交朋友,講義氣,不管是籃球隊還是學生會,我都混得風生水起。走在校園裏,經常能聽到女生們小聲的議論和竊笑。
但我這人有個最大的毛病,就是“大條”。對於這些目光,我通常是視而不見,或者單純地理解爲“哥魅力大”。我的眼裏,除了兄弟,就只有林婉。而對待林婉,我依舊是那個長不大的孩子,習慣了她的付出,習慣了她的包容,卻很少去細想,她那個內向的性格下,究竟藏着怎樣的敏感和心思。
高二的校籃球聯賽,是我們學校一年一度的盛事。
作爲班級的主力前鋒,我那幾天可以說是風光無限。決賽那天下午,操場上圍滿了人,加油聲震耳欲聾。我在場上揮灑着汗水,每一次進球,都能引起場邊女生的一陣尖叫。
但我沒空理會這些,我的餘光一直在尋找那個熟悉的身影。我知道林婉會來,因爲賽前我特意囑咐過她:“媳婦,你必須來給我送水啊,別人送的我不喝。”
這種霸道的要求,對於林婉來說,既是壓力,也是一種甜蜜的負擔。
比賽結束的哨聲吹響,我們班以兩分的優勢險勝。隊友們興奮地衝上來把我團團圍住,有人遞毛巾,有人遞水。我推開那一雙雙遞過來的手,滿頭大汗地衝向看臺的角落。
那裏,林婉正靜靜地站着,手裏緊緊攥着一瓶礦泉水和一條迭得整整齊齊的毛巾。
“嘿!”我衝到她面前,像個邀功的大男孩一樣咧嘴笑着,胸膛劇烈起伏着,“看見沒?最後那個三分球,帥不帥?”
林婉被我的突然靠近嚇了一跳,臉頰瞬間紅了。她有些侷促地把水和毛巾遞過來:“嗯……挺帥的。你……你擦擦汗吧。”
我接過水,仰頭咕咚咕咚灌了大半瓶,剩下的直接從頭頂澆了下來。冰涼的水順着我的頭髮流下,打溼了我的球衣。周圍的人羣發出一陣驚呼,但我毫不在意,接過林婉手裏的毛巾,胡亂地抹了一把臉。
這時候,周圍不少女生都圍了過來,有些膽子大的甚至拿着手機在拍照。我感覺自己就像個動物園裏的猴子,但這種被注視的感覺讓我有些飄飄然。
就在這時,隔壁班的一個挺漂亮的女生——好像叫李薇,拿着一瓶功能飲料擠了進來,一臉崇拜地看着我:“陳宇,你剛纔太厲害了!這瓶水給你,補充一下體力!”
說着,她就要把手裏的飲料往我手裏塞。
那一刻,周圍安靜了一下。大家都知道我和林婉的關係,但這女生的舉動顯然有些挑釁或者是不知情。林婉站在一旁,拿着空瓶子的手微微收緊,眼神黯淡了一下,下意識地往後退了半步。她性格溫吞,又不愛爭搶,遇到這種情況,第一反應就是避讓。
我看到她往後退的動作,心裏不知道爲什麼突然冒出一股無名火。不是衝她,是衝那種讓她覺得卑微的氛圍。
我是個直腸子,做事從來不顧後果。那一瞬間,我想都沒想,直接把那瓶功能飲料擋了回去,動作幅度有點大,甚至有點粗魯。
“不用了,我不愛喝這個。”
我拒絕了那個女生,然後轉過身,當着所有圍觀同學的面,一把攬住了林婉的肩膀,把她帶到自己身前。動作十分自然,也十分霸道,彷彿在向全世界宣告所有權。
“大家都聽好了啊!”我大聲說道,帶着幾分驕傲和痞氣,“這是我媳婦,從小定的。以後那些送水送情書的事兒,大夥兒就別忙活了,直接交給她就行,我也只喝她送的水!”
全場瞬間一片譁然。
“哇——”起鬨聲響成一片,口哨聲此起彼伏。
林婉的臉瞬間紅到了脖子根,整個人僵在我的懷裏,像只受驚的兔子。她想掙扎,但我摟得緊緊的,湊到她耳邊低聲說:“別動,配合點,不然以後我就沒面子了。”
林婉聽了這話,身體慢慢軟了下來,不再掙扎,只是低着頭,不敢看周圍人的目光。但我能感覺到,她的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了一絲羞澀卻又滿足的笑意。
那時候的我,以爲這就是愛。這就是對她最好的保護。
但我忽略了,她是一個喜靜、內向的女孩。這種高調的“宣誓主權”,雖然讓她感到了被重視,但同時也讓她成爲了全校女生議論的焦點,甚至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那天晚上回大院的路上,林婉一直低着頭不說話。
“怎麼了?不開心啊?”我騎着車,回頭看了看坐在後座的她。
“沒有。”林婉的聲音很輕,“就是……你以後能不能別這麼大聲嚷嚷?大家都在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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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四年的夏天,蟬鳴聲像是發了瘋一樣,把整個南方小城的空氣都叫得燥熱且黏稠。柏油馬路被曬得泛起油光,路邊的法國梧桐無精打采地耷拉着葉子,只有知了不知疲倦地在樹梢上叫囂着,彷彿在向全世界宣示這個夏天屬於它們。
對於即將步入初三的我們來說,這個夏天不僅意味着漫長得看不到盡頭的暑假,更意味着一段可以肆意揮霍的青春時光。
那時候的我,十五歲,正是精力旺盛得無處安放的年紀。那時候的我還沒有經歷大學的異地,沒有經歷那些成長的煩惱,還是個天不怕地不怕、以爲自己能拯救世界的毛頭小子。我頂着一張還算不錯的皮囊——這是我媽和鄰居阿姨們公認的評價,說我濃眉大眼、陽光帥氣,以後肯定能去當明星。但我自己知道,這副好皮囊下,藏着一個頑劣得讓人頭疼的靈魂。
我叫陳宇,住在這個老舊家屬院的3號樓401室。而我要講的這個故事,必須得從住在402室的那個女孩說起。
她叫林婉。
如果你在那個時候來到我們這個大院,你總能看到這樣一幅畫面:一個瘦高的男生騎着單車,後座上載着一個穿着白色連衣裙、扎着馬尾辮的女生,在夕陽的餘暉裏呼嘯而過。男生騎得飛快,得意洋洋地大呼小叫,女生則緊緊抓着男生的衣角,雖然嚇得臉色發白,但眼角眉梢卻全是笑意。
那是我和林婉。我們從穿開襠褲的時候就認識了。據我媽說,我倆還在搖籃裏的時候,就互相抓着對方的手指頭啃。幼兒園、小學、初中,我們不僅同校,甚至大部分時間都是同班。兩家住對門,陽臺幾乎挨着,我只要在陽臺上吹一聲口哨,她就會探出頭來問我“怎麼了”。
這種關係,大院裏的長輩們調侃叫“青梅竹馬”,同學們起鬨叫“兩口子”。小時候我們還會紅着臉反駁,但隨着年歲漸長,這種反駁就變成了一種默認的默契。至少對我來說,林婉就是我的,誰也不能搶,誰搶我跟誰急。
那個七月的午後,陽光毒辣得像是要把人烤乾。我剛被我爸訓了一頓,原因是我在補習課上偷偷看漫畫書被老師抓了個現行,電話直接打到了家裏。我爸氣得要抄雞毛撣子,我眼疾手快,一腳踹開房門,像只猴子一樣竄上了陽臺。
“陳宇!你給我站住!反了你了!”我爸的怒吼聲在身後炸響。
我根本沒理會,熟練地翻過陽臺欄杆,那是通往隔壁林婉家的“祕密通道”。雖然兩家陽臺隔着半米的距離,但對於經常上房揭瓦的我來說,這不算什麼挑戰。我輕輕一躍,穩穩地落在了林婉家陽臺上。
林婉正坐在書桌前寫作業,聽到動靜嚇了一跳,轉過頭看到是我,那張清秀白淨的小臉上立刻浮現出一種既無奈又驚慌的神情。
“你又怎麼了?”她壓低聲音,像是做賊一樣。
我衝她做了個鬼臉,一屁股坐在她的牀上,把那隻沾滿灰塵的球鞋往她地毯上一蹭:“還能怎麼了,老頭子又要打我。借你這兒避避風頭。”
林婉看着我鞋上的泥印在她剛換的粉色牀單上蹭出了一道黑痕,眉頭微微皺了一下,但什麼也沒說。她就是這麼個性格,溫柔得像是一潭水,從來不大聲說話,也不輕易發脾氣,尤其是對我。她嘆了口氣,起身去拿了條溼毛巾遞給我:“快擦擦,待會兒你爸找過來,你就完了。”
“怕什麼,有你在呢。”我接過毛巾胡亂擦了擦臉,理所當然地說道,“你是我的保護神嘛。”
林婉臉一紅,嗔怪地瞪了我一眼,但眼底卻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笑意。
這就是林婉。從小到大,我闖了禍,不管是打破了鄰居家的玻璃,還是在學校裏跟人打架掛了彩,最後幫我收拾爛攤子的永遠是她。她會幫我向老師撒謊,會幫我隱瞞考試成績,甚至會拿出自己攢了許久的零花錢幫我賠償損失。她就像是我的專屬“擦屁股專員”,而我,則理所當然地享受着這份偏愛,從未覺得有什麼不妥。
那個下午,我在林婉的房間裏躲到了天黑。直到我爸氣消了,在陽臺上喊我的名字,我纔敢溜回家。臨走前,林婉塞給我一瓶冰鎮的可樂,那是她特意去樓下小賣部買給我的。
“下次別這麼衝動了,叔叔也是爲你好。”她站在陽臺上,夕陽的餘暉灑在她臉上,把她整個人照得發亮。
我接過可樂,仰頭灌了一大口,那股冰涼的液體順着喉嚨流進胃裏,瞬間驅散了暑氣。我咧開嘴,露出一口白牙,衝她眨了眨眼:“知道了,知道了,囉嗦。等我以後發達了,肯定給你買一卡車的可樂!”
林婉噗嗤一聲笑了出來,那笑容乾淨得像是一朵盛開的梔子花。
那時候的我並不知道,這個承諾在未來的某一天會變得多麼沉重,也不知道這瓶可樂,會成爲我們青春裏最奢侈的回憶。
八月份的時候,學校組織了一次社會實踐活動,要去郊區的一個植物園參觀。對於這種無聊的活動,我向來是沒什麼興趣的,但聽說林婉要去,我便也報了名。畢竟,如果不跟着,誰知道會不會有別的不長眼的小子去招惹她?
那天天氣異常悶熱,空氣中瀰漫着一種將要下雨的潮溼味道。我們坐着大巴車到了植物園。那個植物園很大,裏面有些地方還沒完全開發好,保留着一些原始的樹林和荒地。
參觀過程枯燥乏味,帶隊的老頭子講得唾沫橫飛,我聽得昏昏欲睡。趁着老師不注意,我悄悄捅了捅身邊的林婉:“哎,聽說那邊有個廢棄的花房,裏面有些奇奇怪怪的植物,咱們溜過去看看?”
林婉膽子小,猶豫着搖了搖頭:“不好吧,老師會發現……”
“發現什麼呀,這麼大個園子,誰盯着咱們?”我滿不在乎地聳聳肩,那股頑皮勁兒又上來了,“走吧走吧,陪我去看看,我一個人沒意思。”
說着,我不由分說地拉起她的手腕,趁着大部隊都在聽講解的空檔,貓着腰鑽進了一條小路。
林婉的手腕很細,皮膚涼涼的,被我攥在手裏軟綿綿的。她雖然嘴上說着不願意,但身體卻順從地跟着我。這也是她的一大弱點——耳根子軟,經不住我的軟磨硬泡,更見不得我失望。
我們穿過一片茂密的灌木叢,果然看到了一座破舊的玻璃花房。花房的玻璃大部分都碎了,露出黑洞洞的缺口,裏面雜草叢生,看起來有些陰森,但也透着一股探險的刺激感。
“你看,我就說有好玩的吧!”我得意地回頭衝她眨眼。
我們在花房周圍轉悠着。我看到一棵歪脖子樹,上面有個鳥窩。小時候掏鳥蛋是我最愛乾的事兒,雖然現在長大了,但那股野性子還沒收回來。
“你在下面等着,我上去看看還有沒有蛋。”我把書包往地上一扔,手腳並用地爬上了樹。
“陳宇,小心點啊!那是枯樹,不結實!”林婉在下面緊張地喊道,兩隻手緊緊地攥着衣角,仰着頭看着我,眼神里全是擔憂。
“放心吧,你哥我身手那是……”我話還沒說完,腳底踩着的那根樹枝突然發出一聲清脆的“咔嚓”聲。
那一瞬間,時間彷彿靜止了。我感覺身體一輕,緊接着就是失重的墜落感。
“啊!”
我慘叫一聲,整個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更糟糕的是,我這一摔,像是觸動了什麼多米諾骨牌。花房旁邊堆着的一摞廢棄的玻璃架子本來就不穩,被我落地的震動一晃,竟然嘩啦啦地倒了下來。
一陣刺耳的破碎聲響徹了寂靜的樹林。
我躺在地上,只覺得腿上一陣劇痛,像是被什麼東西劃破了。我低頭一看,小腿上赫然有一道口子,鮮血正滲出來。而更讓我絕望的是,那些倒下的架子,砸爛了花房裏僅存的幾盆看起來挺名貴的植物。
完了。
這回真的完了。
“陳宇!”林婉驚叫着衝過來,看到我腿上的血,臉瞬間嚇得煞白,“你流血了!你怎麼這麼不小心啊!”
她想扶我起來,但我疼得呲牙咧嘴。就在這時,遠處傳來了急促的腳步聲和呵斥聲。
“誰在那邊?!幹什麼呢?!”
是植物園的管理員,還有我們學校的教導主任。
我的心一下子涼到了底。這要是被抓到,私闖禁區、破壞公物、還受了傷,處分是跑不了了,弄不好還得叫家長賠償鉅款。我爸要是知道我又惹了這麼大的禍,非得把我的腿打斷不可。
“快……快跑……”我忍着痛想站起來,但腿根本使不上勁。
那個教導主任是個出了名的“黑麪神”,最討厭學生不守紀律。眼看人影越來越近,我絕望地想,這下徹底完犢子了。
就在這時,林婉做了一個我沒想到的舉動。
她沒有跑,也沒有慌得哭出來。她迅速地從自己的包裏掏出一包紙巾,那是她隨身帶着的。她抽出一張,用力地擦了擦我腿上的血跡,然後順手把那張帶血的紙巾塞進了旁邊的草叢裏。
緊接着,她把自己那雙嶄新的、白色的運動鞋脫了下來,隨手扔進了一旁的水溝裏,光着腳踩在滿是碎石的地面上。然後,她一把扶住我,眼淚說來就來,那副梨花帶雨的模樣,任誰看了都會心軟。
“記住了,”她湊在我耳邊,語速極快但聲音堅定地說,“你是爲了幫我撿帽子才摔倒的,而且我們只是迷路了,不小心碰倒了架子。那個鳥窩的事,千萬別說!”
我愣愣地看着她,這個平時連大聲說話都會臉紅的女孩,此刻眼裏閃爍着一種前所未有的光芒,那是堅定,是勇敢,是爲了保護我不惜一切代價的決絕。
“可是……”我想說這會連累她。
“沒有可是!”她瞪了我一眼,眼神嚴厲得讓我不敢反駁,“聽我的!”
下一秒,教導主任和管理員衝到了我們面前。
“幹什麼呢!哪個班的?!”教導主任黑着臉吼道。
林婉“哇”的一聲哭了出來,哭得那叫一個慘絕人寰,撕心裂肺。她指着我的腿,抽噎着說:“老師……我們……我們迷路了……陳宇同學爲了幫我撿被風吹走的帽子,才……纔不小心摔倒了……那些架子……是我們不小心碰到的……對不起……”
她一邊哭,一邊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攬,光着的小腳在地上被石子硌得通紅,看起來要多可憐有多可憐。
管理員看了看那幾盆被砸爛的植物,雖然心疼,但看到我滿腿是血,還有林婉那雙哭紅的眼睛和光着的腳,原本的火氣也消了一半。教導主任皺着眉頭看了看我們,又看了看現場,雖然覺得有些蹊蹺,但畢竟我是爲了幫女同學才受的傷,而且林婉平時在學校的品學兼優是出了名的,怎麼也不像是在撒謊。
“行了行了,別哭了。”教導主任的語氣緩和了一些,“趕緊去醫務室包紮一下。下次注意點,別到處亂跑!”
我看着林婉,她還在不停地道歉,眼淚止不住地流。但我知道,她在演戲。她在用她那最寶貴的東西——誠實和名譽,來換取我的平安。
那一刻,我看着她光着腳站在滿是塵土的地上,看着她爲了我而對老師低頭哈腰的樣子,心裏某個地方像是被狠狠撞了一下。從小到大,我習慣了她的好,習慣了她的包容,但從未像這一刻一樣,清晰地意識到這個女孩對我有多重要。
她不僅僅是我的鄰居,我的青梅,她是我的“共犯”,是我這輩子都不可能割捨掉的一部分。
事後,我雖然腿上縫了幾針,但奇蹟般地躲過了處分,只是被批評教育了一番。學校甚至還在週一的晨會上表揚了陳宇同學助人爲樂(雖然有點笨手笨腳)。
那個晚上,我瘸着腿坐在陽臺上,看着隔壁黑漆漆的房間,心裏五味雜陳。林婉因爲沒穿鞋,腳底被劃破了好幾道口子,也被她媽媽罵了一頓。
我拿出手機,給她發了一條短信。
【媳婦,謝了。這輩子,只要你使喚,我絕不皺一下眉頭。】
過了很久,手機震動了一下。
【少貧嘴。下次再敢亂跑,我就不管你了。】
雖然隔着屏幕,但我能想象出她紅着臉打字的樣子,還有她那副明明很關心卻還要裝作生氣的模樣。我把手機貼在胸口,看着天上的星星,傻傻地笑了。
那時候的我天真地以爲,這種“我闖禍、你兜底”的日子會一直持續下去。我以爲只要我們在一起,就沒有過不去的坎。我以爲我的每一次犯錯,都會換來她的原諒。
但我忘了,人是會長大的,環境是會變的。而有些習慣,一旦養成,在未來的某一天,會變成最鋒利的刀,割斷我們之間緊緊相連的那根線。
那個夏天的風,吹過樹梢,吹過我們年輕的臉龐,卻沒能吹散未來籠罩在我們頭頂的陰霾。
那次“植物園事件”之後,我和林婉的關係在大院裏幾乎成了公開的祕密。甚至連我爸那個暴躁脾氣,在提到林婉時也會難得地柔和下來:“你小子要是敢欺負人家婉婉,看我不打斷你的腿。”
我腿上的傷好得很快,只是膝蓋上留下了一個淺白色的疤。林婉每次看到它,都會下意識地別過頭去,好像那個傷口是她心裏的一個結。但我從不把這當回事,反倒覺得這是男人勳章,到處跟人吹噓:“看見沒?爲了救美人受的傷,值!”
日子過得飛快,尤其是在有林婉陪伴的情況下。我們考上了同一所重點高中——市一中。雖然分班的時候沒能在同一個班,我在五班(理科實驗班),她在三班(文科實驗班),但這並不妨礙我們成爲全校公認的一對。
那時候的我,正處於青春期的巔峯。個頭躥到了那一米八五,五官也長開了,褪去了初中時的那種稚氣和頑劣,多了幾分陽光和帥氣。加上我性格大大咧咧,愛交朋友,講義氣,不管是籃球隊還是學生會,我都混得風生水起。走在校園裏,經常能聽到女生們小聲的議論和竊笑。
但我這人有個最大的毛病,就是“大條”。對於這些目光,我通常是視而不見,或者單純地理解爲“哥魅力大”。我的眼裏,除了兄弟,就只有林婉。而對待林婉,我依舊是那個長不大的孩子,習慣了她的付出,習慣了她的包容,卻很少去細想,她那個內向的性格下,究竟藏着怎樣的敏感和心思。
高二的校籃球聯賽,是我們學校一年一度的盛事。
作爲班級的主力前鋒,我那幾天可以說是風光無限。決賽那天下午,操場上圍滿了人,加油聲震耳欲聾。我在場上揮灑着汗水,每一次進球,都能引起場邊女生的一陣尖叫。
但我沒空理會這些,我的餘光一直在尋找那個熟悉的身影。我知道林婉會來,因爲賽前我特意囑咐過她:“媳婦,你必須來給我送水啊,別人送的我不喝。”
這種霸道的要求,對於林婉來說,既是壓力,也是一種甜蜜的負擔。
比賽結束的哨聲吹響,我們班以兩分的優勢險勝。隊友們興奮地衝上來把我團團圍住,有人遞毛巾,有人遞水。我推開那一雙雙遞過來的手,滿頭大汗地衝向看臺的角落。
那裏,林婉正靜靜地站着,手裏緊緊攥着一瓶礦泉水和一條迭得整整齊齊的毛巾。
“嘿!”我衝到她面前,像個邀功的大男孩一樣咧嘴笑着,胸膛劇烈起伏着,“看見沒?最後那個三分球,帥不帥?”
林婉被我的突然靠近嚇了一跳,臉頰瞬間紅了。她有些侷促地把水和毛巾遞過來:“嗯……挺帥的。你……你擦擦汗吧。”
我接過水,仰頭咕咚咕咚灌了大半瓶,剩下的直接從頭頂澆了下來。冰涼的水順着我的頭髮流下,打溼了我的球衣。周圍的人羣發出一陣驚呼,但我毫不在意,接過林婉手裏的毛巾,胡亂地抹了一把臉。
這時候,周圍不少女生都圍了過來,有些膽子大的甚至拿着手機在拍照。我感覺自己就像個動物園裏的猴子,但這種被注視的感覺讓我有些飄飄然。
就在這時,隔壁班的一個挺漂亮的女生——好像叫李薇,拿着一瓶功能飲料擠了進來,一臉崇拜地看着我:“陳宇,你剛纔太厲害了!這瓶水給你,補充一下體力!”
說着,她就要把手裏的飲料往我手裏塞。
那一刻,周圍安靜了一下。大家都知道我和林婉的關係,但這女生的舉動顯然有些挑釁或者是不知情。林婉站在一旁,拿着空瓶子的手微微收緊,眼神黯淡了一下,下意識地往後退了半步。她性格溫吞,又不愛爭搶,遇到這種情況,第一反應就是避讓。
我看到她往後退的動作,心裏不知道爲什麼突然冒出一股無名火。不是衝她,是衝那種讓她覺得卑微的氛圍。
我是個直腸子,做事從來不顧後果。那一瞬間,我想都沒想,直接把那瓶功能飲料擋了回去,動作幅度有點大,甚至有點粗魯。
“不用了,我不愛喝這個。”
我拒絕了那個女生,然後轉過身,當着所有圍觀同學的面,一把攬住了林婉的肩膀,把她帶到自己身前。動作十分自然,也十分霸道,彷彿在向全世界宣告所有權。
“大家都聽好了啊!”我大聲說道,帶着幾分驕傲和痞氣,“這是我媳婦,從小定的。以後那些送水送情書的事兒,大夥兒就別忙活了,直接交給她就行,我也只喝她送的水!”
全場瞬間一片譁然。
“哇——”起鬨聲響成一片,口哨聲此起彼伏。
林婉的臉瞬間紅到了脖子根,整個人僵在我的懷裏,像只受驚的兔子。她想掙扎,但我摟得緊緊的,湊到她耳邊低聲說:“別動,配合點,不然以後我就沒面子了。”
林婉聽了這話,身體慢慢軟了下來,不再掙扎,只是低着頭,不敢看周圍人的目光。但我能感覺到,她的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了一絲羞澀卻又滿足的笑意。
那時候的我,以爲這就是愛。這就是對她最好的保護。
但我忽略了,她是一個喜靜、內向的女孩。這種高調的“宣誓主權”,雖然讓她感到了被重視,但同時也讓她成爲了全校女生議論的焦點,甚至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那天晚上回大院的路上,林婉一直低着頭不說話。
“怎麼了?不開心啊?”我騎着車,回頭看了看坐在後座的她。
“沒有。”林婉的聲音很輕,“就是……你以後能不能別這麼大聲嚷嚷?大家都在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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